izhaishu 第一百三十四章 谋夺(上)-半生凝眸-都市小说-爱摘书小说网
爱摘书小说网 > 都市小说 > 半生凝眸 > 第一百三十四章 谋夺(上)
    因边关战事又起,皇帝终止了三司推鞫。而这场荒唐又复杂的推鞫,还余音未绝。

    韩馥又充当了堂官的角色,他差点就说什么“带人犯上堂了”。他正襟危坐,道“带证人。”他盯着那个长胡子掌柜不放。

    实在是那个掌柜长得太有特色,胡子一把,而且还带奸诈相。韩馥自然轻蔑他些,“掌柜,贵店在何处?”

    掌柜答道“崇仁坊。”

    “李顺德是否在贵店下榻?”他质问道。

    掌柜说“确实是,那还是李氏带他来的,李氏央求我让我收留他。”

    韩馥揣摩着,“既然如此,那么敢问,李顺德来京时是否带了盘缠?”

    郝敬宣倒是对此颇为感兴趣,于晔、张少聪等人都未注意到这点,竟然让他这个局外人提起了。

    掌柜拼命回忆,“没、没有。”

    韩馥又说“来京却没带文牒,逆旅掌柜竟不纠察此等错误,不知为何不查?”

    他现在有八分明白了,这掌柜分明就是和李氏合起伙来对付李顺德,逼他下狱替死罢了。

    韩安轻声道“都督,审问要紧。”

    此掌柜非重要人,大可以越过不提。

    韩馥朝他点点头。

    掌柜说“店小,挣几个辛苦钱罢了,那些文书啥的,我们都不咋查。全是因为其他的也都不看的。”他话里大有推卸责任之意。

    韩馥笑道“你这店小就不对了,崇仁坊在皇城东南,里面亦为热闹,而你的店,恰好处在临平康坊的春明道。而尚书省在皇城东,于是附近的譬如崇仁坊就成为驻京官吏和各地进京人员的聚集地。你的店不红火,也难。”

    那上面只写了寥寥数语,韩馥就能通过自己的了解识破他的谎话。

    掌柜极力辩解,“”

    日光洒在她的脸上,徐招娣缓缓睁开眼睛。她很久没有睁眼了,没想到她还能睁开眼睛。

    “快醒醒,快醒醒。”这人是谁啊?

    没想到死后的世界是这样的。不对!她还活着!招娣原以为自己就可以安心升天了,没想到风水轮流转,她居然等来了睁眼那天。真不敢相信,她居然又活了。

    “嘶,头好疼啊。”她眯眼睛瞧着,眼前的人似乎是个女性。

    招娣可谓是哭也不是,笑也不是,满是诧异和无奈。

    身体渐凉后,“真的复活了。”手背是温热的,颈部的血管能摸到脉搏,生命体征还在。

    招娣试着活动手,于是就看到这手是白白净净的,没有点干活的痕迹,倒像是常年养尊处优下保养的纤纤玉指。她的左手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,但这具身体却没有。难以想象,令她重获新生的代价竟然是投生在别人身上。

    “等下,这,这不是我的身体!是不是搞错了,偏偏让我上别人的身。”

    再崩溃也没用了,一切已经成真了。

    她徐招娣,普通的大学生,竟穿成了大家闺秀。真不知道是福是祸啊。但与其说这是重生,不如说这是穿越。不到片刻她就发现,这压根不是二十一世纪初。

    后面小楼,精雕细刻的百福(蝠)窗,上面还糊着窗纸。那窗子半开着,隐约可见飘荡的青纱。招娣看得出神了,她曾经梦想着住这样个雅居里。可是,这么穿到了人家女儿身上,占用别人的身体,她多多少少有些过意不去啊。

    “唉,莫非我就要在这个朝代,过着古人循规蹈矩的生活?这也太强人所难了吧。”

    这家的女儿莫非已经故去了?不然她不可能穿到一个好人身上。

    “唉,除非我挂掉,否则是穿不回去了吧。”她哀叹一声。“算了,人生如戏,全靠演技。还是好好活下去,既是为了我,也是为了她。”

    招娣只能揣摩这个世界了,就像是演戏一样。研究背景、剧情、角色以及更多细节。而她扮演的角色呢,似乎还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。

    环视四周自己身后那间房按朝向应该是东厢房,显然是给晚辈居住的。另边的正房肯定是给老爷、太太居住的,按自己的理解他们居住的地方不会在正堂,而是会在侧室起居生活。

    这四四方方的院子,好像是老北京的四合院。

    她忙看自己穿的衣裳,短袄和马面裙。还有两边的双鬟,这是双丫髻啊。

    招娣瞬间凌乱了,这仿佛是距今五六百年的明朝!完了,这下她可能连话都听不明白了。鬼才知道那个年代的口音是什么样啊。

    她不禁捂脸,这可怎么生活啊。

    “冷静,冷静。不过自己的打扮,倒不像是丫头。身上的衣裳带着刺绣,好像是杭罗的,穿起来轻盈凉快。更作证这具身体的身份不一般了。”

    招娣的头又痛了,她摸了后脑勺,有些湿乎乎的。

    “上面带很浅的血痕,似乎是未完全愈合的伤口,明显是刚留下不久的。这个人被人袭击过。”

    古代闺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,居然能被人打了后脑勺,不想都觉得匪夷所思。既然她穿到了这个女孩的身上,那她就替她报这个仇,把真正的凶手捉拿归案。

    忽地背后有人拍她,“姑娘还坐在这啊?”话里杂着口音,幸好她还能听懂。

    来的人打扮得像个丫头。她皮肤白皙,面颊略有点雀斑。梳着油光的头,穿着青缎衣裳,腰间束个汗巾子。看起来这家人的经济水平还不错,肯定是大户人家了。

    招娣问“你是谁啊?”声音里的味和那丫头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“你!姑娘你说话了!你好了!我去告诉老爷、太太。”

    为什么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?好像在哪个古装剧看过。

    招娣不顾多余的想法了,一把拉着她。“你且说说,你叫什么名啊?那我又叫什么呢?做了场大梦,把该记得的都忘光了。”她可不会一点没准备的,去见她口中的老爷和太太。

    丫头说“我叫成碧,看朱成碧的成碧,这还是姑娘给我起的名呢。您不小心跌进水里,居然全忘没了。”

    看朱成碧思纷纷,这具身体的主人莫非名花有主了?不过在才女频出的明清,能吟几句唐诗倒不算什么。但后面的事挺让她在意的,这女孩因为落水失去了意识。被打,落水,推断一下就是这女孩砚瑛被人在背后打了一棒,然后推入水中。是谁和她有深仇大恨?

    不过看样子成碧不清楚落水的内幕。

    招娣问“那我叫什么呢?”

    “徐姑娘的尊名,是砚瑛。笔墨纸砚的砚,侧玉瑛。”听成碧的话,觉得这丫头应该识字。

    砚台和美石,说到底还是块顽石。不过听起来还不错,就是撞了晏婴的名字。

    “嗯。那我爹娘都是什么人呢?”

    不出意外这家的老爷、夫人是她爹妈,再不济也是叔叔、婶子。

    成碧却说“我是个下人不敢胡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说无妨。”招娣使劲诌了句白话。

    成碧倒像是怕隔墙有耳似的,只在她耳边低语“老爷是东海郡侯吏部侍郎徐公之子,现任国子监祭酒。太太是靖远侯华公的长女。”

    自己的运气还真不错,家里居然有个超品侯。老爹国子监祭酒,放到现代来,那就是最高学府的校长和教育部部长。现代社会她够不上最高学府,却没想到穿越的这下居然能接受最高学府的教育,不错,真不错。

    “”

    她这一梦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但从叶间窜出的光仿佛昭示着自然的永恒。没错,她作为灵魂存在的时候觉得自己和那些砂石一样。自己就是视角,仅仅是一双眼睛空洞的看着世间百态罢了。

    灵魂,对,只是灵魂。她在读大二的时候出了场车祸,再也没能醒来。

    应该自我介绍下,她叫徐招娣,中畿大学的在读生。称的上是一个平平无奇且无趣的人吧。除了冥想以外,别无所长。只想平平淡淡地生活,或者说是安安心心地在家睡觉。但老天给了她点特别的,就是出场车祸,把她变成了植物人。

    每当深夜,她才能作为游魂在医院各处出没。也仅仅望下那幽深的长廊,或是栖息在某个地方,反正是不断的飘荡着,没有归宿可言。然而随着生命体征的逐渐消失,灵魂沉睡的时间越来越长,有时候她会觉得自己马上就要魂飞魄散了。她早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,甚至想见一见地府阴司的黑白无常。

    常宁钟曦贤原名钟希天、钟希贤(圣希天)

    一分钱难倒英雄汉!钟常宁悲催的因为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,于是放下读书考取功名的念头,决定净身进宫。

    江南人,祖籍山西,和内相秉笔太监常公公常颖光是老乡。

    精于琵琶、琴笛等,音乐方面是个全才,还会戏曲。

    善书法,绘画,能双手同书。

    后来刻苦钻研金石,和外国人结交。

    内书堂读书——司礼监写字太监——管文书房(遇到女主,人生失意)——秉笔太监——掌印太监——告老还乡(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,于是自尽身亡)

    ·好风雅,不做作,虽然会摆谱,但总体上为人谦和。识大体,懂权变。

    ·半路遇见了内相,司礼监秉笔太监,常颖光。一眼就相中了。干爹干儿子。

    ·很有魅力,脾气好,性情温和,善良乐于助人。

    ·对不认识的人十分高冷,认识了后觉得好温暖

    ·贪财,但不拿脏钱,会做生意,谋取大量财富。和山西老乡做生意!

    ·为一己私欲,祸害别人。

    ·弄权,掌握权势。

    ·狡诈,善于把黑的说成白的,把白的说成黑的。

    ·识大体,政治上很懂,支持孙兆和的改革(参见张居正)

    ·好色,娶了两房姨太太。但宁娶歌姬,不娶宫女。(看到那些太监宫女对食的下场)

    ·对敌人下手狠毒。对朋友很好。遭遇背叛后仍能淡然处之。

    ·喜欢小孩子,把小皇帝带大的奶爸

    ·对身为妃嫔的女主有着朦胧的感情,甚至有了冲动。但一直压在心里面。

    ·吐槽宫里“四大不靠谱”,即翰林院文章、武库司刀枪、光禄寺茶汤、太医院药方。

    女主角

    徐砚媖徐秀才之女,容貌绝美,玉容纤丽,性格柔媚。不爱皇帝,深爱常宁。即使知道常宁是太监,也爱得死去活来。

    初为选侍——淑女——丽嫔(与皇帝离心)——淑妃——贵妃——太后

    选侍

    ·选秀入宫,并凭借姿色脱颖而出的的选侍,天真纯情,向往真爱。

    ·入宫后积极上进,努力学习各种技艺,学习歌舞,却没能让皇帝引起注意。(被人半道拦截了)和宁妃住在一宫,受到了宁妃的冷酷对待。

    ·服侍宁妃的时候,暗下决心成为超越宁妃的人。

    ·品行优良,善于自保。

    ·

    ·冬天给皇帝的小狗狗做虎套头。(无果,并被嫌弃虎套头做的不好看)

    ·受到常宁影响,钻研厨艺,效果不佳,但常宁说味道不差。(引起皇帝的好感)

    ·不喜欢公事公办,冷面如霜的太监,倒很喜欢和他一起吐槽光禄寺做菜难吃。喜欢吃常宁做的饭菜。

    ·两宫皇太后并尊

    预计

    总共字数120万(保守估计,待定)

    共六卷每卷20万字。

    背景

    大魏朝皇帝高翊深,亲贤远佞,为人谦和,但耽于女色。(大猪蹄子)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靠徐阶提携的高拱,最后挤走了徐阶。之后,新阁臣张居正与恃才傲物的高拱不和,内阁阁臣关系紧张,党争愈发严重。朱载坖本人也不能制止内阁辅臣之间的倾轧。

    第一卷初入宫廷

    大魏景顺六年

    观媖经选秀成功入宫,在做选侍学礼仪时得罪了教习女官,被打发到宁妃宫里,做了个低等的选侍。结识失意的秉笔太监。

    送了一个月饭,初遇常宁时,被夸赞心思细腻,还赐了东西,因此颇为感激。

    遭到尚食局的人为难,被掌嘴,哭时遇见太监常宁。关系越来越好,秀一波恩爱。(一堆,腻歪)得知她无缘获封,常宁出计策帮她成淑女。有太监做靠山,比宫女靠谱太多了。